近日,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雷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依法提起公诉,该案件为沈阳市2020年度唯一涉爆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雷于2020年6月某天在其施工地点的垃圾堆里捡到两颗外部贴有“声波FB892手雷”的疑似手榴弹,随即被同事告知此物危险、不要捡拾,但张某雷仍然将其带至居住地存放。当晚,张某雷酒后拉开其中一枚拉环导致爆炸,致自己身体多处受伤,爆炸引发的巨响致多名小区居民报警。经鉴定,引爆的疑似FB892声波手榴弹具有爆炸功能和爆炸威力,属于爆炸物,另外一枚疑似FB892声波手榴弹引信失效,属于引信失效的爆炸物。
犯罪嫌疑人张某雷辩解自己虽然意识到可能是真手榴弹,但出于好奇才捡拾并带回此物。对此,承办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律讲解,使张某雷意识到其捡拾和储存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其引发的爆炸严重侵害了社会一般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
在此,检察官提醒公众,勿捡拾危险物品,擅自收藏,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此案的办理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惩治犯罪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提出的合情合理的量刑建议,对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做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大东区检察院将以此案为契机,继续强化与公安机关沟通,对涉枪涉暴案件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为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