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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这种烟花爆竹不能买卖!

来源:平安沈阳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12-16 20:00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

  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的旺季

  在利益驱动之下

  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妄想通过非法售卖礼花弹来谋取利益


  近日

  沈阳市公安局

  治安管理局联合铁西分局

  历经四个月的缜密侦查

  成功破获一起非法

  买卖、储存爆炸物案件

  缴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84枚

  3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捕归案


  2022年7月22日

  公安机关在工作中

  获得一条重要线索

  有人私自燃放礼花弹

  掌握线索后

  铁西分局与市局治安管理局

  组成联合专案组全力开展调查工作

  先后将私自燃放礼花弹的苏某

  和售卖礼花弹的汲某控制

  查获6寸、8寸、10寸

  等型号的礼花弹共计84枚


  专案组通过进一步深挖了解到

  汲某于2021年3月

  通过短视频博主“XL烟花”以3万元的价格

  购买多种型号礼花弹共计150枚


  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专案组通过大量工作

  最终锁定“XL烟花”的真实身份为郭某某

  并于11月28日在铁岭市将其抓获

  经讯问

  郭某某如实供述了其为了盈利

  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

  通过湖南省的上家

  王某(已被当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以5万元的价格购买礼花弹300余枚

  进行销售的犯罪事实

  目前

  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等三人

  因涉嫌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

  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 方 提 示

  礼花弹属于烟花爆竹中的A级产品,具有很大的危险性,一旦在存储、燃放过程中发生意外,后果难以想象。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有关规定,礼花弹必须由取得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燃放,个人严禁购买和燃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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