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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办案】执行法官断家务 视频探望护亲情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02-20 14:45

案情回顾


“法官您好,我和妻子已经离婚两年了,孩子判给了妻子,约定好我可以探望,但这两年就没见过孩子……”


2022年,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一起探望权纠纷执行案件,判决中规定父亲吴先生享有探望权,有权每月探望儿子小吴4天,但母亲单女士拒绝探视以及沟通联络,吴先生无奈之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办案人说案


承办法官赵志威告诉记者:“与财产执行不同,探望权执行涉及到的是活生生的人,因此对探望权的判决或裁定需要强制执行时,不能对子女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也不能强制采取不利于子女健康的探望行为。”接到案件后,赵志威与助理赵明学多次联系单女士,望其配合履行探望权,但是效果不佳,单女士有非常强烈的抵触情绪,甚至不接听法院电话,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只有完整的父爱母爱才能让孩子更好地成长,作为母亲要做好引导,让孩子无忧无虑地成长,有健康快乐的童年。”赵志威在沟通中逐渐意识到,一味强调探望权,并不能令单女士发自内心予以配合,于是开始转变思路,选择刚柔并济的方式,与单女士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亲情的角度去切入,最终单女士同意让孩子在法官的见证下,以录制视频的方式履行探望权。


为了最小限度影响孩子,心思细腻的赵志威特意将地点安排在了商场游乐园,见面当天,赵志威爽朗的笑声、有趣的玩笑,让孩子放下紧张与戒备,主动配合录制视频。同时,赵志威与助理不断安抚吴先生的情绪,通过换位思考以及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父爱等角度去深入剖析说理,最终让吴先生同意通过视频方式实现探望权。


“探望权的意义,在于保证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之间造成的感情伤害。家事案件的执行,‘执’的是法,‘行’的是情,只有情法结合,‘执’才能‘行’。”赵志威说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吴先生和单女士都十分感谢法官的耐心与细致,正因为赵志威与赵明学的柔性执法、善意执行,最终让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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