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男,198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情报科副科长。
获得荣誉
→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获个人嘉奖三次
→2020年被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授予“青年业务能手”称号
王博长期奋战在公安一线,工作中勤思善学,勇于创新,为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归属感更强、幸福感更浓郁、安全感更有保障是他奋斗的目标。
筑牢理想信念 创新办案手段
王博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党的科学理论重要论著作为案头卷、工具书,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在工作中,王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勇于开拓锐意进取,遇到业务问题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在情报研判工作中,王博结合自身在基层派出所多年的工作经验,不断尝试更加贴近实战的创新工作方式,摸索出一套更加实用高效的办案方法,情报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得到了作战部门的一致认可。运用这种工作方法,王博成功协助分局破获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命案积案及涉黑涉恶案件。
捍卫铿锵誓言 力破民生案件
2021年3月,大东区上园路、榆林街和工农路等路段接连发生多起残疾人三轮代步车与微型厢货汽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原因均为路口左转的微型厢货汽车与直行的残疾人三轮代步车发生碰撞,厢货汽车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相似事故密集发生,引起了警方的关注。经工作发现,今年以来,类似的交通事故在全市范围内已经发生数百起。为此,沈阳市公安局抽调王博在内的多名刑侦禁毒局和大东分局精干警力组成联合专案组,深入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侦查伊始,通过对该系列交通事故案件的视频档案进行反复甄别排查,王博发现,在3月1日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一辆残疾人三轮代步车在经过一个丁字路口时,看到有一辆微型货车正从路口出来欲左转,该残疾人三轮代步车随即调头直接撞向微型货车。残疾人三轮代步车驾驶员的反常举动,引起了王博的注意。经过深入走访调查,王博查明该残疾人三轮代步车驾驶员为王某,其在过去的三个月时间里接连发生36起交通事故,共获取保险赔偿金12万余元。为此,专案组将调查方向集中在王某身上。
随后,专案组民警围绕王某展开数个月的秘密侦查,最终查明了该“碰瓷”团伙的人员基本情况及活动规律。该团伙以张某、李某、陶某等人为主要成员。作案时,多采取2至3人为一组的方式进行,由驾驶技术熟练的团伙成员驾驶残疾人三轮代步车,专门挑选在没有视频监控探头的路口与左转弯的机动车辆进行碰撞。碰撞发生后,残疾人三轮代步车驾驶员向对方驾驶员索要高额赔偿。与此同时,团伙其他成员驾驶社会车辆尾随在“被撞”三轮车之后,冒充“路人”向交警及保险公司出具有利于团伙成员的虚假证言,最终达到骗取经济赔偿的目的。
掌握了该“碰瓷”犯罪团伙的犯罪证据和人员构成后,专案组展开统一收网行动,先后将张某、李某、王某等4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收缴“碰瓷”用残疾人三轮代步车21辆。经审讯,该犯罪团伙成员对利用残疾人三轮代步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实施犯罪行为的事实供认不讳。
后 记
从警11年王博用坚守书写信念,用担当铸就忠诚,用付出赢得信赖。真抓实干解民忧、踏实做事暖民心,牢记使命践初心,为民服务终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