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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模·书香】“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读书分享第4期

来源:沈阳政法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11-14 20:21

本期分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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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段晓光




段晓光,女,1975年4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曾被共青团沈阳市委、市法院授予沈阳市青年岗位能手暨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法官荣誉称号,被市法院评为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岗位明星,被市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6次,2021年被沈阳市委、市政府荣记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三等功,2018年、2022年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次,2022年被市法院授予沈阳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2023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

从事审判工作十一年间,该同志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00余件。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同志担任扫黑除恶案件专门合议庭审判长,参与或主审了2个黑社会性质组织、7个恶势力团伙的全部22件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判处被告人97人。主审的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案侦查卷宗158册、犯罪事实50余起、被告人16人、20余个争议焦点,形成了15万字的审理报告、8万余字的裁判文书,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十年不同刑罚,圆满完成审判任务。该同志每年处理的刑附民案件调解率都达到85%以上,仅2021年,所调解案件的被害人得到款项总计人民币300余万元。此外,该同志撰写的《农村地区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的调查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和社会治理工作研究》等获得省市各级奖项。





以法治精神为引领做忠诚的实践者
——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有感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收入习近平同志2012年12月4日至2020年11月16日期间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文稿54篇,阅读后结合自己的工作进行思考,感悟颇多。

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原则,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

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加强法治为民思想,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要加强法治护民思想,始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要加强亲民形象,要让人民群众密切参与到法治工作中,让他们知法、亲法、立法、信法。

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弘扬法治精神要坚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要把法治精神和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

学习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的方向。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做忠诚的担当者。刑事审判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能,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而刑事法官作为实现刑事审判职能的司法利剑,斩黑恶、护正义,不向邪恶低头,不向违法犯罪妥协,在打击犯罪、履行职责过程中,要敢于亮剑、敢于担当。

做公正的司法者。司法的力量不应该仅仅体现在严惩犯罪的力度上,还应该体现在司法为民的温度上。最基层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日常审理更多的还是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普通的刑事案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应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法律虽然冰冷,案卷虽然没有温度,但司法应该是有温度的。

做慎独的守望者。在很多人眼中,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手中拥有权力,必然会有较多的社会交往和各种利益的诱惑。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份内之事,刑事法官的最好状态就是做慎独的人,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

做终身的学习者。要长期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和学习习惯。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必须不断创新思维和理念,否则一定会被社会淘汰。必须将学习作为终身的习惯,并将学习内容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点点滴滴渗透到日常工作和实践中,做到思想纯洁、人品纯洁、工作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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