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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助力,做优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建设 ——沈阳市浑南区法院审理全省首例具有专门知识人民陪审员参加的环境资源案件

来源: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08-11 15:14

8月10日上午9时30分,被告人王某某涉嫌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浑南区人民法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王某某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间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位于辽宁某县的林地内使用锂电锯砍伐糖槭树和榆树共计3000余株,蓄积近30立方米,经鉴定总价值2万余元。检察机关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与往常的环资类案件不同的是,合议庭除3名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法官外,4名人民陪审员中有3人系长期从事生态保护、环境修复方面的专家。专家陪审员参加本案审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自8月1日施行以来辽宁法院首例。

此次庭审,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以及媒体代表等30余人旁听庭审。

全国人大代表、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售后服务班长李驰:参加这次庭审让我的履职工作更加丰富,专家陪审员参加庭审是司法民主的进一步体现,我也将持续关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关注生态环境保护,为天更蓝、水更绿履行一名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

沈阳市政协委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物灾害防控中心三级教授级高工孙德莹:保护林业草原是我的工作职责,应该说,滥伐、盗伐林木都将对环境资源保护造成非常大的损害。人民群众对相关的法律规定还不很了解,今天的庭审正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宣讲课。从事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作为陪审员更能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判。

庭审后,案件审判长于棣法官向到场旁听人员介绍了此次庭审的重要意义。他讲到,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颁布后的辽宁首案,我们此次庭审不仅要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更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举措的具体实践,希望通过专家陪审员专业能力的充分发挥,契合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建设要求,并以此展示人民法院在保护环境资源方面的能动司法。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司法鉴定所所长汪德生是本次最新任命的专家人民陪审员。他表示,很荣幸能够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参加今天的庭审,凭借多年的鉴定工作经验,能够深刻理解破坏林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通过法律手段惩戒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势在必行。同时,后续的修复工作也非常重要,这次最高院的规定里也明确了人民陪审员在此方面的作用发挥,我深感责任重大。

“在案件审理中,法官更专注事实与法律适用,为避免对专业领域概念的理解存在误区和盲点,引入专家陪审员机制后,我们的庭前准备更充分,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度、公正度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案件主审法官唐文婷说。

组织人民陪审员宣誓

开展人民陪审员专业培训

浑南区法院是沈阳地区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法院。2021年以来,共受理环资类案件368件,参与开展公益活动20余场。2023年4月,与沈阳中院联合设立了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基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发布后,浑南区法院第一时间向区人大提请任命9名环境领域专业人才为人民陪审员,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为沈阳地区环资审判工作更好开展储备了丰富的专家、专业、专门人才。

法官、检察官在补植现场进行勘验

今后,浑南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职能作用,用专业加持,助力做优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建设,以更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浑南、沈阳、辽宁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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