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沈阳法院示范庭审活动持续纵深发展,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衔接融合,实现法官、律师、法学科研教学人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良性互动,10月1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辽宁大学组织开展示范庭审活动,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铁军,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闫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孙长江,市人大代表瑞华、王国庆,市政协委员林仁赞等出席活动,市法院审判业务专家代表、基层法院房地产审判部门负责人、辽宁大学师生代表和律师代表30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由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卉主持。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庭审观摩”阶段,由市法院民二庭庭长张健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林晓楠、谢日恒组成合议庭,在辽宁大学教学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与法学院学生进行了现场互动,学生们踊跃提问,审判长悉心讲解,现场互动气氛热烈,赢得了学生们的一致好评。
市法院副院长高铁军与市律师协会会长孙长江在点评时指出,本次示范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节奏高效流畅,礼仪规范得体,所选案件涉及连环交易房产办证问题,合议庭当庭宣判,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同时进一步统一类案裁判标准,增强了示范庭审活动的教育作用,达到了同堂培训的引领效果。
“共上一堂课”阶段由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卓,省审判业务专家、市法院民二庭庭长张健结合示范庭审案件分别就所涉及的法学理论、审判实践等问题进行专题授课。
法学院学生纷纷表示,通过法学教授与审判专家共上一堂课,接受现场实践教学,带动全程同步思考,让抽象的法学理论、法律规定更加易于理解,同时也感受到了法官在万变的案件事实中如何适用固定法律条文的智慧和技巧,切实体会到了法律程序的严谨和法治的力量。参加活动的律师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深入了解了法官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证据把握和法律理解适用等,法学教授的专题授课为此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法学理论的支撑,此次示范庭审活动拓展了律师与法官的沟通渠道,推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互动。
“现场座谈”阶段以“法院高校深入合作、法官律师良性互动,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和法学理论教育共上新台阶”为题开展座谈,市法院副院长高铁军,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闫海作总结讲话。
市法院副院长高铁军指出,今年以来,沈阳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公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示范庭审活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示范庭审活动走进辽宁大学,是沈阳法院“审学研”建设的一次有益尝试,法庭开进校园,专家学者把脉,代表委员把关,促进了法学教研与司法审判的良性互动,开启了法院、高校合作的新篇章。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教学紧密结合。融合理论与实践全方位育人,促进学业与就业无障碍对接,扩展法院与高校全链条合作。要拓展协作交流方式,推动审判实务与法学研究融合互补。引入理论“活水”带动审判实践,借助学者智慧强化司法调研,依托“审学研”建设加强审判人才培养。要促进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同道相益,做法治道路的同行者,肝胆相照,做“亲”“清”关系的践行者,凝聚合力,做区域发展的共建者。要加强常态化机制建设,推动实效化合作。拓展律师参与诉讼机制,健全律师意见反馈机制,搭建诉讼业务交流平台,共同打造优质法律服务,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辽宁大学法学院领导、教师代表,以及市律师协会领导和律师代表对于此次示范庭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市人大代表 瑞华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此次示范庭审活动走进大学校园,法官围绕争议焦点现场释法说理,庭审规范有序、严谨高效,通过真实案例“沉浸式”学法,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为我们上了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课,推动了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希望市法院今后继续发挥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宣传,“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推动审判工作和法学理论教育共上新台阶。
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高宁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我认为本次示范庭审进高校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活动。从教学方面来说,沉浸式的庭审能够让学生们更形象地理解书本上实体法、程序法的相关知识,使抽象的知识具象化。在这次庭审及教学过程中,法官对涉及到的法律焦点问题作了非常深刻的讲解,我们法学院的教师也从理论方面进行了探讨,有助于学生法学思维的成长。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不是高校能单独完成的,需要法律实务届共同合作,是法律共同体的任务,未来,我们将强化法学教育从理论到实践的共同协作,不断创新法学教育模式,为法治沈阳、法治辽宁、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沈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李屹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事关社会经济发展,事关民生稳定。这种良性互动的方式,能够提高律师的职业能力和执业水平,通过示范庭审及现场教学的活动,让法律共同体不断明确共识,同心协力为完善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民二庭审判员 谢日恒
我们来到辽宁大学现场开庭,送法到课堂,将教学活动与实践活动相结合,是法院与高校共同培养新型法律人才,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举措。这次庭审之所以选择这件房地产联合交易案件作为示范案例,主要基于两点原因:一是当前此类案件较多,有必要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二是希望将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观点,传授给正在学习法学理论的同学们,更好地把书本上的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
辽宁大学法学院学生 黄俊博
庭审观摩是我们法学生了解和深入认识法律,感受法律威严,将法律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通过本次庭审观摩,我将平时所学与实践相认证,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和理解。这是一次珍贵的体验,对于我今后的学习、生活,以及未来从事法律工作都有重要帮助作用。
辽宁大学法学院学生 蔡依晴
很高兴能在庭审现场与法官和律师进行实务上的互动,作为一名法学生,虽然日常学习中充斥着法学理论,但是理论终究是书面上的,今天有机会深入庭审现场,聆听老师和法官的精彩讲授,觉得学习的知识被赋予了现实意义,变得立体生动起来。这是一次宝贵的经历,使我认识到,没有平时基础知识的积累,就不可能有庭审实践中出色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