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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期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

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26 09:05

4月23日,按照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期读书班,紧密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主题,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努力为沈阳当好辽宁打造新时代“六地”排头兵、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延忠主持会议并讲话,二级巡视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孙佳宁作专题辅导,副院级以上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研讨并围绕新修订的《条例》进行集中学习。




会议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全院党员干部、法官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更好学习掌握《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

必须牢牢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精准性实效性。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更好履行职责使命、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现实需要。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重点,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重要要求,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


必须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把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做好《条例》的解读和培训,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融合贯通党纪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要把《条例》学习贯彻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党纪学习教育情况作为评价党组织、党员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必须注重实践运用,推动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和司法办案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廉洁促公正,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统一。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和服务振兴发展大局结合起来,以“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攻坚提升年为核心驱动,着力构建“1+1+N+1”工作体系,打造“3+N”一流司法品牌,抓好“铁军”“铁案”工程,推动“三个素质”一体提升。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和强化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严明纪法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引导全市法院广大党员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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