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沈阳长安网
主办:中共沈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业主心中结 法官巧化解

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5-22 15:17


小案件关乎民生大课题。近年来,沈阳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妥善处理一件件关系衣食住行的小案件,全力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不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人民群众化解心结,守护美好生活。




苏家屯法院


诉前调解“通水”又“通心”



“听说今天法官到咱这儿来现场办公,咱这断水一年半的事儿可算能解决了!”
这是一起涉及住户众多、积怨已久且对居民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相邻权纠纷。日前,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到辖区某居民楼一单元住户王某的立案申请,要求一楼住户打开总水阀,恢复全单元供水并赔偿因断水产生的损失。
立案庭庭长郭晓宁具有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接到案件后,他第一时间组织团队和居民沟通,了解纠纷症结,并请该社区“三零”工作室特邀调解员林义才与住户确定现场调解时间。
原来,该小区是六层楼的老旧小区,因公共水管老化,一单元一楼住户家中经常漏水,造成地板、家具等财物损失。该住户多次要求楼上住户均摊损失7500元,但未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11月,该住户将位于家中的单元总水阀关闭,导致楼上住户断水长达一年半,造成生活不便,甚至有人在外租房居住。

经过前期了解,郭晓宁很快确定了“以相邻权关系是维护邻里互惠互助的法益为突破点,先行解决一楼住户赔偿问题,第一时间打开水阀,后续逐步解决管线老化漏水问题”的调解方案。
到现场后,郭晓宁先是运用民法典对所有住户进行释法析理,大家纷纷表示认同。随后,他又邀请居民们一起到一楼及楼上住户家走访。在他的悉心调解下,终于达成楼上住户为一楼住户均摊4000元损失的共识,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就这样,通过现场诉前调解,纠纷当天就得到了解决,楼上居民们断了一年半的供水终于恢复!不仅如此,邻居们还对水管老化问题提出了初步解决方案,邻居们见面又可以像往常一样热情地打招呼了!




辽中法院


巧解纷争畅通出行




“罗庭长,电梯修好了,我代表3单元全体业主感谢您。”接到小区业主任某的电话,辽中法院立案庭庭长罗红云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事情还要从半个月前说起。小区业主任某来到辽中法院表示要起诉物业公司,情绪特别激动。立案庭庭长罗红云见状立即上前了解情况。任某称其家住某小区4号楼3单元,该单元电梯发生故障无法使用,已经两个月了。期间,因任某家有老人、孩子,每天上下楼非常不便,多次找物业公司要求维修电梯,但一直未能解决。任某心中结下一个疙瘩,不满情绪溢于言表。

罗红云了解事情原委后,建议任某先行调解,力争尽快解决纠纷。任某接受了她的建议,表示先不起诉,回去等消息。

电梯坏了不仅影响出行,时间长了,老人孩子更是吃不消。任某走后,罗红云马上联系小区物业公司,物业经理表示,因为电梯维修费用承担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一直未予维修。罗红云立即与法官助理田青来到物业公司进一步做调解工作,充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从维护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和谐关系角度深入细致地做工作,物业公司终于表示将尽快维修电梯,方便业主出行。

尽管物业公司同意维修电梯,但罗红云仍不放心,多次通过微信、电话与物业公司沟通联系,督促物业公司尽快维修电梯。5月15日上午,任某打来电话,分享电梯已修复运行的喜悦,并与另一名业主赵某来到法院,代表3单元全体业主赠送书写着“秉公无私扬正气 司法为民促和谐”的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