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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你应该配合,也必须配合!”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5-24 14:41

《辽宁法治报》5月16日5版刊发和平法院执行工作文章《“这事你应该配合,也必须配合!”——法官与民警执行现场普法明确协助执行人义务》。全文如下:

核心速读

买房后发现漏水,阴女士一家因此两年没有住上花费200余万元买的新房。法院判决开发商维修,却因为楼上邻居拒绝配合,导致维修一拖再拖。法官上门执行,楼上邻居却报警,称无权进入“私人空间”。

本报记者赶赴现场,见证这次维修最终能否成功进行。


第一现场

“喂,110吗?法院的人带着媒体记者进我家了,这是我私人空间……”

5月11日9时20分,沈阳市和平区某楼盘3单元31层,一名身着浅色西服套装的中年男子在“阻拦”无效后,终于松开了抓着入户门的手,撂下一句:“我要报警!”

房屋内,全部家具、地面都用大面积的透明塑料布进行了围挡,不足两米宽的过道也铺好了耐磨材料。记者跟随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刘训兵走进卫生间时,维修工人正敲下开工“第一锤”。

案情回顾

时间回到2022年5月,阴女士一家喜提精装“学区房”,一个月后却发现卫生间棚顶有水渗漏,“当时楼上还没入住,好不容易等他们家住进去了,咱就沟通想修,开发商同意,可他家一直不同意!”阴女士表示,由于卫生间棚顶漏水严重,无法安装热水器等常用电器,两年来,阴女士一家一直在外租房居住。

花费200余万元买的新房迟迟住不上,阴女士一家气愤不已,去年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记者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3)辽0102民初4931号判决书上看到,楼上邻居郭某是该案的第三人。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最终判决开发商负责维修房屋卫生间的渗漏部位和受损墙面,第三人郭某应在维修时予以配合直至房屋修缮完毕。

和平区法院执行法官刘训兵(左)在申请执行人家中查看漏水情况     刘鑫宇  摄

楼上邻居开出“新条件”

“去年11月下的判决书,日子我记得太清楚了,我以为这回终于能修上了!”阴女士万万没想到,楼上邻居却开出了“新条件”:开发商必须出10万元维修保证金或承诺房屋质量终生质保,否则坚决不配合。“开发商几次找我们一起研究维修方案,楼上说房子不是他家盖的、漏水也不是他家造成的,不给钱就不谈……”从去年11月到今年1月,几次“洽谈”均以失败告终。阴女士一家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简单就是不配合

刘训兵告诉记者,在此案中,楼上邻居刘某、郭某夫妻二人并不是被申请执行人,而是协助执行人。“案情比较简单,但因为楼上不配合导致了过程很曲折。看似‘漏水’一点小事,但对楼下居住人造成的影响和伤害不小。”执行立案后,因郭、刘二人对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协助义务多次置若罔闻,刘训兵与法官助理于3月中下旬向郭某、刘某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和《预处罚通知书》,二人竟仍然“雷打不动”。

“协助执行人索要维修保证金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我们注重善意文明执行,多次组织调解,绝不是对郭某和刘某的放纵!”随后,刘训兵正式下达罚款决定书,对郭某罚款3万元,并于5月10日司法传唤了刘某,就在刘训兵决定实施拘留措施前,刘某突然松口,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

民警赶到当场“熄了火”

“协助执行人因其个人原因导致产生罚金、背负拘留处罚,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因此我们邀请媒体见证并通过媒体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协助执行人收到法院的协助通知后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刘训兵的声音伴随着现场阵阵电钻声和敲击声,门外,辖区派出所民警接警后也已赶到现场,“这事你应该配合,你也必须配合!”民警拍了拍刘某的肩膀说道。

·法律小课堂·

什么是协助执行人?

协助执行人是执行的参与者,在执行程序中处于从属和辅助地位。

“不配合”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协助执行人不可拒收《协助执行通知书》,也不可接收之后不履行,否则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公民、拒不履行协助执行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人民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措施;人民法院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提出对被罚款人、被拘留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如协助执行人因不履行协助义务造成申请执行人损失的,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协助执行人赔偿损失。除前述责任外,协助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还可能涉嫌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罪名。

编辑短评

与人方便,不只是道德要求

房子漏水,开发商同意给修。这起执行案按理来说挺简单。然而,让人意外的是这事竟然就卡在了楼上邻居这儿。

平时,法官们接触到更多的是被执行人抗拒执行,协助执行人阻碍执行的事比较少见。毕竟,协助执行往往只是个与人方便的事儿,但这个案子中的协助执行人却给楼下邻居带来  了长达两年的痛苦。

不是被执行人,不配合就“没招”了吗?法官们首先选择了多次组织调解,注重善意文明执行,但当“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道理不能说服协助执行人,那么法律“出手”就是对正当权益的最有力支持。毕竟,菩萨心肠不是没有霹雳手段。

对《协助执行通知书》和《预处罚通知书》置若罔闻,那么就开罚单,还冥顽不灵,就可能被拘留……希望今后每一个协助执行人都能意识到:与人方便,不只是道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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