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攥指成拳 一体发力——沈阳中院召开沈阳金融法庭跨域管辖协调联动工作会议

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8-22 14:4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关于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工作部署和相关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法院关于金融法庭加强跨区域集中管辖对下指导的工作要求,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沈阳金融法庭跨域管辖协调联动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实质化运行管理,并对提升辖区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水平,促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金融一体化发展进行安排部署。沈阳中院副院长陈青参加会议并讲话,专职委员吴波主持会议,沈阳中院立案一庭相关负责人,沈阳金融法庭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会议。辖区内56家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相关业务庭室干警在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着力打造金融审判一体化格局,服务保障沈阳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金融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立足地区实际,抓住跨域集中管辖的优势和机遇,坚持高站位、高标准推进和谋划金融审判工作,提升工作效能。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保障沈阳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要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司法导向,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助力都市圈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要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坚持系统思维,形成沈阳现代化都市圈金融审判一体化格局。牢固树立金融审判“一盘棋”思想,加强条线沟通,运用好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形成平台载体共建、司法资源共享、难点问题共解、特色经验共创的一体化协作格局。加强金融审判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相对固定的金融审判团队,成立金融专业化审判调研小组,提升域内金融审判队伍能力水平。

四是坚持协同治理,着力服务防范化解区域重大金融风险。要牢固树立金融协同治理理念,推动都市圈域内法院金融审判职能由“办案”向“治理”转变。优化内外协同治理机制,建立重大金融风险预警通报机制,树立金融裁判协同理念,注重将裁判目标和金融监管的基本理念保持一致。要推动司法建议参与协同治理,运用“司法建议+精准治理”新方式,预防化解风险,提升协同治理效能。

会议还从凝聚共识明晰任务、真抓实干担当善为、纵向联动共谋新篇三个方面,对域内法院打造金融审判一体化格局、提升金融审判品牌影响力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会上,沈阳金融法庭、沈阳中院立案一庭分别介绍了法庭实质化运行及服务现代化都市圈基本情况,就金融审判和立案业务进行了指导。会后,根据梳理总结出的相关问题,编制下发了《沈阳金融法庭审判参考(一)》,以金融审判一体化助力沈阳都市圈经济发展一体化。


本次会议前,沈阳金融法庭根据院党组部署安排,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前往集中管辖的6市法院开展“面对面”调研指导。详细介绍了法庭的办公场所、审判队伍建设、金融审判机制、创新成果、案件受理审结等情况,传达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并与各基层法院建立了常态化“一对一”沟通联络机制,解读了法庭管辖“七市一区”金融案件类型及相关情况,对基层法院在金融案件管辖、审理、卷宗移送过程中的相关业务进行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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