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的沈阳,寒意尚未褪尽。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女检察官们踏上了一段特殊的行程——她们要去看看那几个留在心里的孩子。
这几个孩子是刑事案件被害人遗孤,检察官们带着一份沉甸甸的牵挂,走到孩子家中、走进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去看看他们过得好不好、学上得怎么样。
妇女权益保护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沈阳市检察院立足刑事检察职能,聚焦刑事案件被害妇女遗孤救助、安置等综合司法保护,通过“办案+监督+救助”多位一体履职,用法治力量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对于刑事案件中无抚养人的遗孤,结合困境未成年人实际情况,民事检察部门综合运用支持起诉等职能,为未成年人变更监护人为沈阳市儿童福利院或对孩子成长有助益的相关亲属;协调民政部门及时确认事实孤儿身份,每月发放生活补贴,保证孩子基本生活;联合妇联组织,邀请心理咨询团队为因刑事案件产生创伤的未成年子女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沟通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减免餐费、校车费、学杂费等,解决上学远、吃饭难的问题。
经济救助、生活安置、兜底保障、教育支持……一项项举措织密了“保护网”,也让救助从“输血”走向“造血”,从“救急”走向“长久”。
在这次走访中,检察官们看到了孩子们的变化——曾经躲在角落里不敢说话的小女孩,如今会主动拉着检察官的手叫“阿姨”;曾经沉默寡言的少年写了一封感谢信,歪歪扭扭的字迹里写着:“谢谢检察官阿姨,我会好好学习,长大后也要帮助别人。”
这些孩子们细微的变化,被检察官们小心翼翼地“收藏”,成为履职路上最温暖的注脚。
“一体化”“一盘棋”的救助格局,正在沈阳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从“输血式”救助到“造血式”救助,从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从节点慰问到长效关怀——改变的是孩子们的生活,不变的是检察官们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