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六个“宪法宣传周”;设立国家宪法日,充分彰显宪法的权威性,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
多年来,沈阳市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守法普法这一系统工程首要位置,将宪法宣传教育融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等学教体系,融入青少年“法治生日”、社区“法治树苗”、街路“法治公交”、普法“进夜市”“赶大集”等创新举措,融入法治公园、宪法广场、评理说事点、“三零”工作室等各类阵地,融入音(视)频、微动漫、图书、海报等多种类普法宣传品,融入“报、网、端、微、屏”全媒体矩阵,融入“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大普法格局,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让宪法真正走进日常生活、走到群众身边,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为了不断壮大普法队伍、扩大普法覆盖,市司法局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引导新领域新业态从业者参与普法工作,依托致力于践行雷锋精神、履行社会责任的沈阳车滴网约车雷锋志愿者车队,成立沈阳市雷锋普法车队,通过摆放法治宣传教育书籍、折页,设置“沈阳普法”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加强驾驶员法治培训等多种方式,使每一辆网约车都成为流动普法阵地、让每一位驾驶员都成为普法宣传员,不断探索志愿服务与普法融合的新领域、新方法,让雷锋精神在普法实践中生生不息、薪火相传。12月4日,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司法局共同举办2023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国家宪法日誓师会,沈阳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专职副主任委员张福财为雷锋普法车队授旗,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京宣布“宪法宣传周”启动。同时,活动立足“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情况,全面展示沈阳普法好经验、好作法、好典型,推动各地各部门互学互鉴、守正创新,共同续写全市“八五”普法的下半篇文章。来自机关、企业、村(社区)及政法系统、律师行业的6名优秀法治工作者及志愿者代表在活动中重温初心使命,共同表达了将普法宣传与岗位职责相结合,为提升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沈阳贡献力量的信念和决心。应邀参加本次活动的铁西区凌空街道永善社区“法律明白人”肇凤枝表示,要继续投身普法服务,做法治宣传教育的“镙丝钉”,让每一位居民、每一个孩子都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协等相关领导及各区、县(市)普法工作者代表共10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逾10万观众通过“沈阳新闻”“盛京说法”抖音及“沈阳发布”等平台关注观看。
据悉,2023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立足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法律集中宣传活动,各级“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广大法治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及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社会力量积极行动,切实推进宪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沈河区组织中小学生以“宪法在心中”为主题朗诵法治诗歌,和平区举办宪法宣誓仪式暨“宪法宣传集市”系列活动,浑南区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文艺演出,辽中区对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进行宪法培训;市教育局组织法治课教师及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宪法法律宣讲宣传,市国资委等多家单位全员旁听庭审;沈阳二中在学生成人礼中加入宪法宣誓环节。同时,广泛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及重要街路LED大屏幕,火车站、地铁站、楼宇电梯等人流密集点位宣传阵地,集中投放宪法宣传海报、短视频;全市3000余处宣传板、宣传栏及LED更换、加载宪法宣传内容,集中推送转发普法信息万余条、每日发送普法短信10万条,真正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让宪法精神在沈城人民心中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