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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归属起矛盾 评理说事止纷争

来源:沈阳司法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5-30 12:05

近日,村民金某某来到十里河街道调委会,反映自家承包多年的耕地被丈夫的弟弟吕某某占用,索要多次无果。

【调解过程】

调解员了解详情后得知:金某某的公公、婆婆共育有4子,两位老人享有8.4亩承包地。在土地承包时老人将名下土地平均登记在四个儿子的土地承包权经营证上,由4个儿子耕种。2010年左右,公公身体不好需要人照顾,吕某某提出所有子女应共尽赡养老人义务。当时,金某某的丈夫已经去世,表示自己无法承担照顾义务,但当时约定将自家名下的土地交给吕某某耕种,收益用来赡养老人。现公公已经去世多年,金某某想要回土地,而吕某某认为当年父亲卧病在床,当年地租很低,老人看病买药以及发丧花销金某某一点没有承担,未尽赡养义务,土地不应归还。

调解员了解事情经过后,认为此次双方发生的纠纷属于因赡养老人问题而产生的家庭矛盾,其中还有土地权属的相关问题。调解员首先了解纠纷中土地承包权和赡养义务的相关问题,并向当事人耐心讲解土地承包权和赡养义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调解员解释道,土地是不能继承的,土地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是由同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中的承包人继承,老人土地的承包权属于金某某。调解员又解释了儿媳有协助赡养老人的义务,并非赡养义务,应当鼓励儿媳尽义务,但不能强制要求。听到调解员的解答后,吕某某态度有所缓和,但是依然觉得自己付出的多,这块耕地要五年归还。调解员从亲情及公序良俗角度出发,不断耐心劝解两人,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一致意见。

【事件点评】

调解中,调解员及时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从法理、情理角度进行调解,耐心细致的劝导,使当事人感受到了调解员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决心,最终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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