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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好社区里的法治课 以法之名守护“一老一幼”

来源:沈阳检察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04-21 09:52

“针对老年群体的陷阱之多样、类目之繁多、套路之连连让人瞠目结舌,甚至很多老年人已经被坑了自己都不知道。”

“在孩子12周岁生日上,请告诉他,这个生日不同于以前任何一个生日,从现在开始,你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4月17日,沈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党支部走进南市场街道桂林社区,聚焦“一老一幼”,围绕“老人年的防诈指南和青少年的法治生日”,上好一堂社区里的法治课,把法治宣讲送到居民“家门口”。

老年人的防诈指南

宣讲中,检察官先从5个典型“养老”骗术入手,结合具体案例和普法视频,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诈骗行为的主要特点、鉴别方式及防骗方法。

套路1

保健产品诈骗

让老年人免费参加体检,大肆推销各种产品,夸大产品价值,使老人处于一个封闭隔离的环境,再推出几个“代言人”,一套包装下来,实质就是卖药、卖产品、卖概念,“忽悠”老年人的钱。

套路2

投资返利诈骗

诈骗分子主要以投资返利或消费返利的方式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骗局外面包裹着美丽的糖衣炮弹,诈骗分子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支付高额返利,最后资金链断裂,老年人血本无归。

套路3

以房养老诈骗

一些不法分子以占有房产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推介会等手段,诱骗老年人签订“借贷”“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合同,最终目标是贷款的高额利息和老人的房产。

套路4

低价旅游诈骗

诈骗分子利用老年人游玩的热情和节俭的习惯,以低价甚至免费旅游的形式,吸引老年朋友组团旅游,在游玩过程中安排各种购物环节,通过强制、诱导、捆绑销售等手段,将商品以虚高价格卖给老年人。

套路5

缴纳养老金诈骗

诈骗分子以认识内部工作人员的名义,一次性收取未参保人员数万元的钱款,谎称可以帮助未参保人员进行代办,让未参保人员误以为一次性补缴社会养老保险费即可享受养老金。

语言通俗易懂、案例鲜活生动、内容干货满满……通过对这些诈骗套路的详细讲解,让在场老年人对养老诈骗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帮助老年人精准识别养老骗局,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检察官提醒老年人,切莫轻信各类免费“陷阱”,在投资养老项目、购买养老产品和服务前应多思、多看、多询问,同时呼吁全社会进一步关爱老年人生活,共同筑牢防范养老诈骗的坚固防线。

青少年的法治生日

“生活中、电视上我们通常传递给孩子的是他18岁才成年,但是这么理解是有一定误区的,误区在哪?下面我们了解一下刑法上的刑事责任年龄。”


检察官通过以图释法的方式介绍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划分规定,结合未成年人犯罪高发的校园霸凌,讲解不同刑事责任年龄阶段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以及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典型案例,呼吁家长在思想上要从“他还只是个孩子”转变为“他不再是个孩子”。


检察官建议在青少年12周岁、14周岁、16周岁三个法律责任点上,有仪式感地给孩子过一个“法治生日”,告诉孩子这个生日不同于以前任何一个生日,今后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学会独立承担责任,告诫孩子要谨言慎行、远离犯罪,创造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法治兴则国家兴。沈阳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融合“机关党建、司法办案、法治宣传”,紧紧围绕“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树立法治意识”,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让法治信仰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凝聚起推进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蓬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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