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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沈阳】“以庭代训”增质效 共话营商促发展

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11-28 11:07

铛!“现在开庭!”

日前,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一起涉外劳动争议案件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活动邀请了营商环境监督员、市人社局及各县区仲裁机构仲裁员等六十余人到庭观摩。庭后,开展了营商监督员调研诉讼服务工作及仲裁员“以庭代训”活动。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铁军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为深入贯彻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落实全市关于“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员主题活动”工作部署,以更优司法环境助力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同时着眼于“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定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沈定居就业,市法院民五庭、研究室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指引社会生活、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职能作用,组织开展了本次系列活动,以开放姿态传递沈阳法院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司法理念,展现沈阳法院依法平等保护用工企业及在沈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价值导向。


庭审活动


本案由市法院民五庭副庭长郝梦思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由成、黄琳组成合议庭。涉诉双方分别为某学校和一名外籍教师,校方认为该教师存在失职行为,造成损失,要求赔偿,该教师则认为自己不存在过错,主张校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庭审围绕双方当事人上诉请求及答辩意见,精准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庭审节奏把控得当,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庭审氛围张弛有度,庄严和谐。

庭后,郝梦思副庭长、由成法官就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及涉外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常见问题进行讲解并与大家深入研讨,受到一致好评。


营商监督

本次活动,市法院还邀请营商监督员实地调研诉讼服务工作,面对面听取监督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解读。

在诉讼服务中心,营商环境监督员们参观了立案服务、多元解纷和诉讼事务三大功能区域,听取了各区域功能介绍,详细了解、体验了诉讼自助服务机、诉讼风险评估机等智能设备。大家认为,市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满足企业群众多元化诉讼服务需求等方面成绩斐然,取得积极成效,特别是设立法治营商环境绿色通道窗口、推广“在线立案”等举措,取得显著成果,赢得广泛赞誉,并表示将与市法院同向而行、良性互动,积极建言献策,合力营造更优法治环境,为推动沈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高铁军副院长对营商环境监督员到市法院走访调研表示欢迎和感谢。同时表示,诉讼服务中心不仅是法院的服务窗口,更是展现全市法治环境的重要窗口,市法院将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站位,自觉接受营商环境监督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以服务沈阳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的责任担当,持续优化司法服务品质,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充分展现沈阳作为“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的良好司法形象。

市法院民五庭庭长程慧表示,今年10月,市法院与市人社局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实施细则》。此次观摩庭审活动是落实细则中联合培训的一项内容。通过活动增强交流互信,为加强裁审衔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愿与营商监督员携手共进,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家乡沈阳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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