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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三零”工作室构建“一核多元”同心圆式社会治理格局

来源:中国纪检检察报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12-10 11:02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社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出专门部署。围绕如何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记者采访了东北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曹海军教授。

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记者: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的内涵与重要意义?

曹海军:谈及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以“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为核心理念,体现了治理主体、治理过程与治理目标的有机融合。在党的领导下,社会治理通过不同主体基于各自功能参与治理环节,实现力量整合,达到善治目标。这一治理模式突出“人人”理念,源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体现了对人民参与社会治理权利与义务的高度认可,更彰显了对人民享有社会治理成果的切实维护。这一治理路径深刻揭示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核心逻辑。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辩证统一,社会治理既要求个体尽职尽责,也通过治理实践实现个体权利与价值。坚持“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理念,对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在社会治理领域实现新跃升意义深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治理格局。共建共治共享不仅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建设与治理,还突出社会治理成果的普惠共享。这一治理格局,有助于推动治理理念的科学化、治理结构的合理化、治理方式的精细化和治理过程的民主化,加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在具体实践中,共建是基础,共治是关键,共享是根本。这一治理本质契合了新时代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客观要求,也是持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在这一框架下,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与公众不是割裂的治理主体,而是在党的领导下,协同发挥各自优势,通过不同方式参与治理,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最终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

记者: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根据您的观察,我国社会治理面临哪些新形势新任务?

曹海军: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经历深刻变革,新兴领域快速发展,新经济组织与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新就业群体规模持续扩大,社会治理面临利益格局多元化、社会矛盾日益复杂、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多样化等新形势。在这样的新形势下,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着重完成如下任务:

一是要加强党的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党的建设覆盖范围必须随人民群众的分布与需求而延伸,人民群众在哪里,民生需求在哪里,党建就要覆盖到哪里。推动新时代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必须进一步健全党中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社会治理各领域、各环节与各流程,真正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通过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落实,为新兴领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根本立场。社会治理必须始终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面对数字化时代的复杂社会需求,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工作首位,创新群众工作的体制机制、技术工具与方法路径,持续提高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机制,将人民的意愿和智慧融入社会治理的政策制定与制度建设之中,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泛参与者。

三是要推进“三新”领域“两个覆盖”。推进“三新”领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是增强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路径。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新经济组织与新社会组织组织化程度较高,可通过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强化组织建设等方式,确保党的工作有依托、有抓手;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党日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的工作扎实落地。新就业群体则具有自主性强、流动性高、分散性大的特点,可探索设立网络党支部、流动党支部或区域性党组织,进一步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同时,通过强化权益保护、心理咨询等服务功能,加强党组织与新就业群体的情感联结,实现党的工作不断线、不脱节,真正做到团结与服务新就业群体,将其纳入党的领导与社会治理格局之中。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使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在您看来,应如何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使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新时代以来,各地哪些实践做法让您印象深刻?

曹海军: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使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需要在党的领导下,整合人、财、物、信息等资源,运用法律、法规、政策、道德、价值等社会规范体系和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科技等多种手段,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社会发展的不同环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组织、管理、服务、监督,实现上下互动、左右协调。通过推动党中央关于社会治理的重大部署落地落实,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强化政治引领,夯实社会治理基础。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应进一步加强党对社会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与统筹推进,健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领导协调机制。围绕党建引领,构建区域党委与辖区内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一核多元”同心圆式社会治理格局,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和服务优势。例如,辽宁省沈阳市创新实施社区(村)“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工作室制度,在党委政法委统筹下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关口前移”,实现对群众平安建设类诉求的“接诉即办”和“未诉先办”。

推动“三治融合”,为社会治理凝心聚魂。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既是社会治理体系的理论创新,也是实践上的突破,彰显了社会公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治理理念。要坚持自治为基础,激发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坚持法治为保障,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与约束作用,通过法治化手段化解矛盾、预防冲突;要坚持德治为支撑,运用传统文化和社会习惯塑造治理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例如,浙江省桐乡市开展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探索,发挥“一约两会三团”(村规民约,百姓议事会和参事会,百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的协同作用,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强化智治支撑,增进治理精度与效度。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优化资源配置、加速信息流通、精准识别需求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深度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应科学规划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路径,明确发展方向和保障措施,确保数字治理的可持续性。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充分考虑不同群体对数字服务的实际需求,使社会治理更加智慧、灵活、高效。例如,山西省介休市以网格化党建信息指挥中心为平台,通过线上闭环运行、线下具体落实,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了基层治理“看得见、管得了、治理好”。

寓治理于服务之中,释放治理内生动力。服务就是最好的治理,寓治理于服务之中,是激发治理内生动力的关键路径。通过柔性治理、情感治理,不仅可以增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情感纽带,还能有效提升政策执行力和公众满意度。要创新多元主体的沟通协调机制,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治理活动,构建健康、和谐的社会治理网络与合作伙伴关系,增强社会凝聚力,从而实现居民安居乐业与社会长治久安。例如,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村通过组建“喫茶宣讲团”等党群志愿服务队伍,以问题为导向,入户破题解难,增进了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融合度与信任度。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全过程人民民主符合中国国情且具有鲜明特色,与基层治理同频共振,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通过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联动,可以增强社会信任与韧性。要健全群众参与的制度保障,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提升基层民主意识和治理能力。例如,北京市大兴区通过“拉家常”议事会凝聚社区党员、志愿者和居民力量,构建社区治理新平台,实现了“小事不出楼门、大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镇街”的居民参与型社区协商治理新模式。

不断提升政治领导能力、协同联动能力、应急处突能力、智慧治理能力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出专门部署。概括来看,您认为其中有哪些重点任务?

曹海军:一是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请示、报告、决策、执行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社会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完善统筹协调的民生保障制度,构建统筹城乡、协调区域、覆盖全民、科学规范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优化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向党委领导下多主体“协奏”转变,确保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更持续、更有力。

二是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社会治理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固本之策。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才能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要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政策导向,全面加强基层组织运行机制、人员队伍、服务能力等建设,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不断夯实社会治理的基础。

三是优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畅通并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与权益保障渠道,是优化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要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使其更加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求,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推动矛盾的前端化解。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实现职能定位明确、资源整合高效、功能互补完善,全面提升矛盾纠纷调解的质量与效率。

四是充分发挥数智支撑功能。深度融合现代技术手段,为社会治理注入强大动力。要建立跨部门跨平台的数据动态采集、规范提取与跟踪机制,构建全国统一的社会建设信息数据库与交互共享平台。结合数据应用需求,逐步向基层开放数据资源。推动社会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从单向管理向多元参与转变,从粗放治理向精准治理转变,全面提升治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记者:将上述任务落实到位,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从哪些方面提升治理能力?

曹海军:提升政治领导能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会党中央大政方针与地方发展战略,准确把握社会治理相关政策精神,将宏观政策与地方实际有机结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方案。完善党建引领治理机制,自觉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实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有机统一。

强化协同联动能力。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协同意识,加强上下级、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信息与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明确协同目标、责任与方式,推动多主体之间形成常态化协作关系。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凝聚治理合力,促进政府、市场、社会与公众间的良性互动,实现社会治理的多元共治。

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增强危机意识,善于识别苗头性问题,预见潜在风险并及时作出反应。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与应急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预防与处置的有机衔接,降低风险防控成本,形成防控合力。在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最大限度保障社会秩序稳定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增强智慧治理能力。勇于突破传统治理模式的局限,主动运用新技术、新理念与新方法,提升数字素养,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共享的智慧治理模式。善于借助信息化手段,把握新形势下社会治理的基本特点与动态趋势,将线上治理与线下治理有机结合,打好网上“听民声”与网下“解民忧”的组合拳,使数字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人性化、智慧化和便捷化功能惠及全民、服务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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