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辉,男,198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获得荣誉
→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获个人嘉奖2次;
→获评沈阳市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公诉业务竞赛第一名、“公诉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自2011年10月进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姜辉始终坚持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其中,既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重大恶性暴力犯罪案件,也包括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还曾多次参与高检院、省院交办的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从检近十年,共参与办理案件300余件,独立办理150余件。
精准指控 惩治犯罪有力度
司法办案既要保证案件质量,也要兼顾诉讼效率。2020年9月,姜辉在办理一起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故意杀人案件过程中,因案件重大复杂且受疫情影响,办案难度大为增加。姜辉在严把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的前提下,积极克服种种困难,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及时补强所需证据,仅用23天便将该案依法提起公诉,切实提高了办案质效。最终,基于详实有力的指控证据,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彰显关怀 为民司法有温度
在加大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姜辉也不忘彰显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中,姜辉发现被害人马某某遇害后,其生前独自抚养的小女儿和没有收入的年迈双亲顿时失去了唯一的生活依靠,两位老人的精神濒临崩溃,终日以泪洗面,痛不欲生;小女儿正值升学的关键时期,因受打击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还要为高额的学费、住宿费而忧心。为解决被害人家庭“因案致贫”的实际困难,姜辉第一时间实地走访核实受害家庭情况,积极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关怀和帮助。经与多方共同努力,通过司法救助途径为被害人家属申请了司法救助款以解燃眉之急,同时联系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检察官为被害人女儿进行心理疏导,并协调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被害人近亲属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保障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为受害家庭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救济,得到受害家属发自内心的认可和感谢。
后 记
姜辉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和一心为民的贴心举措,让人民群众切实在危难中感受到了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展现出了新时代青年检察干警司法为民的政治本色,彰显了检察机关“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