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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政法】苍山雪皑皑 明烛照天南——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有感

来源:沈阳政法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06-0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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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柳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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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学曾留存一个尖锐的基础问题“究竟是法律在治理人性还是人性在操控法律?”其实,就法律本身来说,它就是法律,所以我们信仰法律,但对于人类社会而言的法律,它也是工具,是一种社会功能或社会控制,是协调利益冲突的手段。12年前我刚读大学,彼时的教学思想或多或少承继了近代张之洞“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的理念,对中国法制史和西方法理学精髓进行一定体量的传授。《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作为将社会学融入现代法学之中的著作,读书时初见只觉作者所述力趋险奥,似巍峨高山压顶而至,有冰雪襟怀的声调锵锵,却懵懵不解深意,索然无味。直至经历司法实践再行拜读,其中风景方呈现绝美的韵致,后知后觉书中微言大义。

回到书本身,书籍推荐理应开门见山、论本溯源。此书1942年美国首次出版,由社会法学奠基人罗斯科·庞德创作,章目含有文明和社会控制、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任务、价值问题以及索引,启示人们关注重视法律有效运行的实际效果。譬如探讨法律作为主要社会控制手段仍需寻求道德、教育等依托配合克服局限,这一论点可谓当今社会救助制度、矫正制度之滥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心千万家庭幸福安宁的民生保障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其中提到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我国在发展中借鉴社会法学有益思想,立足现实国情,建设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法学的概念从庞德等法学家传播而来,一定程度上是对市场经济自发导向强弱之分的兜底设想,将公权力介入保护弱者及群体利益。到了中国本土,社会法学感染鲜明的中国特色,凭借其平衡协调的制度机能,在缓和社会矛盾、民生保障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担负着更大的责任,我国学者普遍认为,“社会法是与社会主义制度最为契合的法”。“经由政治组织社会所进行的社会控制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谋求在理性基础上并以人们所设想的正义作为目标来实现社会控制”,顺应时代潮流,结合当下现实来看,社会每个阶段所谋求的“理性基础上”的群体利益不同,所设置的方针政策来达到的“正义”目标即不同,以社会法学为视角洞悉现阶段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可以说其实质上是政策方向的社会调整控制,也是群体利益最大化的社会法学应用手段。

从书中山路,到笔下江河,再到俯仰天地,阅读一本书以期完成某种读透纸背的奢望,继而在读写中感知内心的困顿,与巨人思想神会后焕然林海,属实过瘾。我很喜欢“苍山负雪,明烛天南”的意境,因为它描绘青山覆盖着白雪、雪光照亮了南面天空的璀璨山河景色的同时,寓意了纵尔苍山压雪,但仍顶天立地、气势磅礴的具象力量。法律的社会应用本就不该拘泥于案牍框架,理应赋予这种追求光明高远的志向,维护社会群体秩序、促进人类社会繁荣,实现“什么是正义”的法学终极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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