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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模·书香】“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读书分享第7期

来源:沈阳政法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11-22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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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 杨威





杨威,女,1982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杨威同志现任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她以过得硬、有担当、求极致标准,增强政治定力,更新司法理念,提高业务能力,在工作中展现检察担当。她所带领的办案组及员额检察官团队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件,影响重大的案件数十起,所办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庭”。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她凭借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敢于当先,勇挑重担,先后成功办理了谷氏父子等1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高某某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宋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一系列社会影响大、涉案人数多、案件情节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有效开展法律监督、打伞破网、一案三查等工作,案件办理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杨威所办涉黑涉恶案件先后获评辽宁省检察机关精品公诉案例、沈阳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因工作表现突出,杨威同志入选辽宁省扫黑除恶人才库,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在办案的同时,她格外注重经验积累和总结,将法学理论与检察实践深度融合,撰写调研文章三十余篇,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曾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评比三等奖、沈阳市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优秀奖、辽宁省政法系统中国特色民主法制理论研究会一等奖等二十余项奖励,被沈阳大学政法学院聘为“检察官讲坛”讲师,文法学院“客座教授”,曾指导沈阳大学辩论队在全省大学生法庭模拟辩论赛中荣获冠军。

杨威同志在16年的检察生涯中,始终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用奋斗践行初心,以忠诚担当使命,先后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第四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检察干警暨沈阳市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四次。






让“红船精神”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放射出璀璨光芒
——读《红船映初心》有感



1921年8月初,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浙江嘉兴南湖的一条游船上胜利闭幕,庄严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这条游船因而获得了一个永载中国革命史册的名字——红船。

一条小船,走出一个大党。一大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也标示了中国梦的新起点。南湖红船点燃的星星之火,形成了中国革命的燎原之势,使四海翻腾,五岳震荡。我们党从此走向井冈山,走向延安,走向西柏坡,走进了北京城,由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

《红船映初心》一书以不忘初心为主题,以“红船精神”为主轴,以牢记使命为主线,立足中国共产党创建史实,直面新时代新思想新使命,用生动而丰富的故事、晓畅而通透的论述、通俗而简明的语言,深刻阐释了中共建党先驱们在建党过程中体现出的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依水行舟,忠诚为民,是贯穿中国革命和建设全过程的一条红线,也是“红船精神”的本质所在。“红船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的精华所在和生动写照,集中反映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是中国革命精神的源头、血脉传承的基因、凝聚党心的根本、不断前进的动力。历史告诉我们,人民是历史进步的真正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共产党因人民而立,为人民而生,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义不容辞的责任。

走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作为新时代的检察人更要自觉把“红船精神”融入血脉、植入灵魂、化作行动。我们将心怀“国之大者”,发挥监督职能,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把检察履职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联系起来,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们将牢记“为人民司法”,践行使命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办案质量好、效率高、效果佳,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作检察办案的“大国工匠”;我们还将追求“止于至善”,全面争先创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身边检察干警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以更优法律监督成效,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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