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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礼国庆·喜迎二十大】引领 激励 传承——沈阳法院干警学英模、强使命、话担当

来源:沈阳市委政法委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10-02 08:52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

  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


  为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巩固深化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铁军,按照“学英模、争先进、做贡献”活动的部署安排,国庆节前夕,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线上形式召开“英模指引我前行——沈阳法院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全市两级法院2021年度荣记省法院个人二等功的先进典型、市法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部分成员和青年干警代表参加座谈交流。


  线上会议室内,干警们谈感悟、诉心声、互交流,一句句真挚感人的话语激扬奋进力量,誓以青春之名、奋斗之志、实干之力续写法院华章,献礼国庆,喜迎党的二十大。

  引领、激励、传承,是这次座谈会的三个关键词。

  座谈中,干警们结合市法院党建三年规划、“先锋计划”工程相关部署,联系自身学习体会和工作生活实际,解放思想,谈责任担当、谈初心使命、谈接续奋斗,分享感悟,畅所欲言,励志在“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中争先进、争一流、争排头,用扎实业绩落实“建成支点 走在前列”工作目标,谱写沈阳法院事业创新发展的新篇章。


  座谈会主持人:陈喆、郝梦


  背景链接

  滕启刚,男,汉族,辽宁鞍山人,1964年1月出生,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4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任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他扎根基层法院30年,长期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2021年6月4日因突发疾病去世,终年57岁。滕启刚同志去世后,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宣传滕启刚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中共辽宁省委追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从先进出发 向英模看齐

  首先交流的是三位荣记省法院个人二等功的先进典型代表,座谈会在“先进”谈“英模”中拉开序幕。



  “榜样在前,力量无限。”省法院个人二等功先进典型代表、市法院执行一庭孔祥政交流时语气坚定,滕启刚同志用一生诠释了坚守初心、无私奉献、对党忠诚、对审判事业热爱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的过程,也是自我检视找差距的过程。我要把滕启刚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解民忧、办实事的能力,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争做时代的劲草真金。



  省法院个人二等功先进典型代表、沈河区法院政治部任凤茹动情地说,翻开滕启刚同志的先进事迹报告词,感人场景再涌心头,精神力量不断点燃。滕启刚同志的先进事迹一度使我哽咽,滕启刚同志对党的忠诚、对工作的热爱、对群众的热情体现了他熠熠生辉的精神品德。专注业务、服务群众、无私奉献,正是一件件小事映照出一名平凡共产党员、一名普通法官高大、光辉的形象。作为基层法院党务工作人员,我从他的事迹中读出了感动、读出了力量、读出了传承……



  “信仰如天、初心如虹、公正如水、爱民如己。”省法院个人二等功先进典型代表、沈北新区法院民二庭王媛媛在分享学习体会时说,在听了事迹报告会后,对滕启刚同志的这16字评价,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说,滕启刚同志用其三十年扎根基层、奋斗基层、服务基层的朴实工作,教会了我们一线法官如何“用群众语言,做群众工作”,如何“用百姓的理儿,平百姓的事儿”,如何“走进百姓家门,打开百姓心门”。滕启刚精神就像一面旗帜、一座航标,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要坚定理想信念、永葆赤胆忠心,汲取榜样力量、厚植为民情怀,锤炼过硬作风、提升思想品格,自觉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凝心聚力共成长 同频共振向未来

  会上,三位市法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代表的心得体会,“上心”更“入心”。



  “他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审判实践中,主张法官工作生活中要‘泛爱众,而亲仁’,要善待每一位当事人,大度包容,心怀仁德,这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是高度契合的。” 市法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代表、沈阳知识产权法庭彭聪结合审判工作谈出了体会和收获,滕启刚同志的事迹之所以能够激起大家共鸣,我想是因为我们都奋战在审判一线,他的心路历程我们能感同身受,他是那么的宽容博爱、业务精湛又心底无私。滕启刚同志是我们身边的典型,是一面旗帜,一座丰碑,是值得学习追随的楷模。



  市法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代表、民五庭孙卓谈了三点体会,一是学习滕启刚同志扎根基层,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司法为民的情怀融入每一个普通案件;二是学习滕启刚同志办理案件解决纠纷的思维方法,用心调解、用情疏导、用法释疑;三是学习滕启刚同志对党忠诚、清正廉洁、持家修身的政治品格,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锐意进取的干事激情。他说,“滕氏调解法”为我们办理案件化解纠纷案结事了提供了宝贵经验,我一定会在未来的工作中将滕启刚同志先进的办案理念传承下去,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



  反复观看滕启刚同志的事迹后,重新审视当前的自己,在平时的工作中是否还可以做得更好一些?在面对群众的诉求时能否做得更多一些?人生的价值如何在平凡的工作中体现?市法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代表、少家庭冷焱有感而发,用三个问号发起了“实践之问”,引发了与会者的共鸣。她说,在事迹中,我学到了要想彻底化解家事纠纷,不能就案办案,需要抽丝剥茧地梳理和深入耐心地抚慰,只有成为群众的贴心人,群众才愿意和你说贴心话,才能够寻求出合适的处理办法。“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还需善治”,怀大爱,做小事,守理想,能坚持,只有心怀这样的内驱力才能为群众解决问题,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风华正茂逢盛世 青春奋斗正当时

  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新时代青年工作,关心爱护青年干警,稳步推进沈阳法院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座谈会上,四位近两年新招录的青年干警代表的精彩发言,表现出了蓬勃朝气、昂扬锐气、书香才气。



  市法院民一庭陈雨晴感慨地说道,走出校园,审判实践既是我们的舞台,也是我们的阶梯教室,我们要学会如何把与书本沟通的能力转化为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把法律知识转化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力量,将司法耕耘之一域转化为助力振兴之智力。优秀的前辈法官是教给我们方法,引领我们方向的良师,滕启刚同志用脚步丈量司法为民,用生命捍卫公平正义的事迹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新招录干警金子贵在发言中说,作为沈阳法院这个光荣集体的新成员,我要努力成为滕启刚同志那样的法治之光,既要有光的能量,又要把握住光照的方向。一方面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法律素养,练就过硬的业务素质,以此来增强“法治之光的能量”;另一方面更要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情怀,融情于法,守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将法治之光投射在人民群众真正需要的方向。



  新招录干警杨秋雅表示,在学习了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后,内心感受是复杂的,既有钦佩和感动,也有惋惜与怅然。滕启刚同志用他的道德品行、法治素养,投身于所热爱的法治事业,把自己活成了一束光,点亮了无数法院人的法治梦想,也将公平正义洒进了千家万户。靠近光,追随光,才能成为光,散发光。作为青年干警,更应该学习这束光,传承这束光。



  新招录干警周思来认为,滕启刚同志用赤诚之心诠释党性,更为我们刚刚步入政法工作岗位的新兵树立了不朽丰碑。作为一名法院新兵、一名共产党员,忠诚于党和人民也是我的初心和使命。由一名法学生到如今的法院人,不仅要在身心上积极适应身份的转变,更要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学习和发扬滕启刚同志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的精神。


  结束语

  每一次对英模的颂扬,都是为了更好地传承。全市法院干警通过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干警弘扬英模精神,营造崇尚英模的浓厚氛围,激励干警把对党的忠诚、对英模的敬仰和履职担当的精神入脑入心,迸发出担当尽责、公正清廉、拼搏奉献的精气神,为推动沈阳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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