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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筑维护国安新防线 再添检警协作新成果——市检察院与市国家安全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启动

来源:沈阳检察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15 14:3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质效,沈阳市检察院与沈阳市国家安全局在《关于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运行取得实效的基础上,经协商决定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于4月11日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暨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贺文武,市国家安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仪式。



贺文武副检察长与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会签《关于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运行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予以明确,全面强化检察机关与国家安全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办理机制,为办公室的实际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贺文武副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是维护国家安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重要力量。一直以来,市检察院与市国家安全局有着良好且顺畅的协作配合基础,本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双方的协作配合进入新阶段。


贺文武副检察长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市检察院与市国家安全局双方肩负的使命与责任,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形成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合力,更好地为维护国家安全服好务、护好航。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意见》取得实效之上的新成果、新实践,《细则》更是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顺利运行的新保障、新举措。下一步,市检察院和市国家安全局将通过办公室各项职能的良好运行,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在依法有力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同时做好教育预防工作,为维护好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大局稳定提供更为坚实的“沈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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