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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解心事、再化纠纷,传递温情

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2 16:11

一直以来,沈阳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通过“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纠纷化解方式及变“坐堂问案”为“上门开庭”的便民举措,实质化解大量矛盾纠纷,既公正办案又温暖人心,让更多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沈河法院


云端调解 重拾亲情

近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俊与人民调解员配合,在社区工作人员的支持下,圆满化解一起积怨已久的赡养纠纷。

年迈的苏大爷身患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晚年生活陷入窘境。他唯一的女儿经济能力一般,疏于履行赡养义务。父女二人又因家庭琐事结下了解不开的“疙瘩”。面对生活的重压,万般无奈的苏大爷只好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请求法院开展调解工作,要求女儿按月给付赡养费。

法官们考虑到苏大爷身有残疾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积极与社区工作人员沟通联系,通过线上“诉前和解工作室”调解平台与苏大爷进行视频连线。

很快,这起养老纠纷通过线上方式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父女二人各执一词,人民调解员对双方晓之以法理,社区工作人员动之以亲情,从不同角度进行劝解。经过一番耐心细致调解,终于促使苏大爷女儿认识到“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通过温情调解,打开了父女二人的心结,重拾“丢失”多年的亲情。

这件纠纷从申请调解到法院出具诉前调解书,全程不到48小时。

“法院解决问题真快,谢谢你们……”收到调解书的苏大爷和女儿不住地感叹。

据沈河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俊介绍,2023年,诉前调解团队调解物业、家庭等社区矛盾纠纷4583件,调解成功1421件,诉前调解工作得到了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肯定。通过强化诉源治理,加大对社区矛盾纠纷的诉前调解力度,今年前三个月受理社区矛盾纠纷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9%。

为深入践行“两邻”理念,沈河区法院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将化解社区矛盾纠纷和诉源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与区司法局联合选任驻院人民调解员,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在北站、五里河司法所设立诉前和解工作室,与全区113个社区建立“诉前和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与公安机关在刑民交叉纠纷处理中的联动机制作用,实现信息共享,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法库法院


法官登门 家中开庭


“现在开庭!”

头顶是庄严的国徽,身后是法库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横幅,一张桌子、四把椅子,大孤家子法庭庭长刘永强敲响法槌,一场庭审正式开庭了。

今年2月,王女士因夫妻感情破裂,拿着起诉状来到法庭申请离婚。与大部分离婚纠纷不同,王女士未要求分割财产,其诉求只有两项:一是解除婚姻关系,二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官通过与被告田某沟通得知,田某在一年前遭遇了重大车祸,至今无法正常行走,腿部仍需二次手术。

考虑到田某身体的特殊情况,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近日,刘永强庭长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决定到被告家中现场开庭。庭审中,被告向法庭说明了其生活和感情的实际情况,并表示对原告的诉请理解、接受。

走进乡间地头,走进百姓家中,大孤家子法庭巡回法庭走进当事人家中,充分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拉近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和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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