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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首家“一站式”轻罪治理办公室、多元调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来源:沈阳检察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3-26 12:45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强调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随着新时代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轻罪治理已经成为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大局的时代命题。近年来,沈阳市检察院积极开展轻罪治理试点工作,于洪区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先试先行,成立全市首家“一站式”轻罪治理办公室、多元调解中心,为推进沈阳轻罪治理工作高质效发展做出有益尝试。


近日,沈阳市于洪区轻罪治理办公室、多元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在沈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隆重举行。省市区三级检察院有关领导,于洪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出席活动。于洪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巍参加并主持揭牌仪式。



沈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贺文武在揭牌仪式上致辞,指出加强轻罪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完善轻罪治理体系,推动刑事诉讼模式向更有利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转型,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执法司法机关及社会各方面需要共同面对、回应的时代课题,更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必然要求。于洪区成立轻罪治理办公室、多元调解中心,标志着于洪地区政法机关在轻罪治理规范化建设上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新突破。希望于洪区检察院能以此为契机,在区委政法委正确领导下,加强与其他政法单位协作配合,在今后的工作中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努力为打造轻罪治理“沈阳品牌”提供生动的于洪经验。


于洪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朋俊表示,中心的成立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要深化认识,正确处理治罪与治理的关系;要完善机制,不断提升“一站式”简案快办模式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协调联动,政法各部门、各街道要充分发挥协同优势集中开展好轻罪案件办理、矛盾化解等工作;要打造特色,为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揭牌仪式后,于洪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共同签署《关于推进轻罪治理工作衔接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随后,与会人员一同观摩8起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的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示范庭庭审活动。8起案件从开庭到闭庭仅用30分钟,有效实现轻微刑事案件各环节全面提速,体现出轻罪治理办公室和多元调解中心在刑事案件办理提质增效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整个庭审过程进行评议,一致认为庭审程序紧凑、效果显著,集中式庭审既提高了庭审效率,又体现了“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办案理念。



下一步,于洪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轻罪治理办公室和多元调解中心,发挥政法单位集约化办公优势,提升刑事案件诉讼质效,跑出公平正义“加速度”,同步开展犯罪预防、矛盾化解、诉源治理等工作,进一步构建具有于洪特色的社会治理方案,为区域治理现代化注入新活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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