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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宣传“不降温” 提升群众“免疫力”

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3-07 11:59

为强化机关党建“服务群众”职能,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月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传递“党派我来的”温暖。


市法院法警支队政委何成道、刑三庭副庭长刘大勇带领10余名党员干警,深入沈河区朱剪炉街道格林豪森社区,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的实际情况,在予以重拳打击的同时,注重延伸审判职能,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等形式,赋能诉源治理、社会治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诈骗能力。


“请大家一定记住,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泄露、转账汇款多核实,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求助。”

活动中,市法院刑三庭审判长温晓霞为社区居民作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题普法讲座,从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意义、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类型、电信网络诈骗的关联犯罪和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尤其针对当前部分年轻人法治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对出租、出售本人电话卡、银行卡等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缺乏认识这一突出问题,提醒广大青年朋友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准确识别电诈、坚决拒绝参诈。

讲座结束后,干警们来到街头向群众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资料,现场氛围热烈。

市法院将继续强化机关党建“服务群众”职能,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践行“两邻”理念,强化促进与社区党组织“共联共享共建共促”工作,持续深入基层“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不断延伸普法触角,精准提升法治服务效能,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反诈小常识

主动学习反诈知识



     

及时关注反诈宣传内容和典型案例,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多了解诈骗分子“新骗术”,不断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做到“不轻信、不转账、不参与”,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报警。

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要妥善保护好个人信息尤其是敏感信息,切勿因“小惠小利”让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抓住可乘之机。不要对外随意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信息,更不要非法买卖、出租“两卡”,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严防境外“高薪”陷阱



     

随着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大幅增长,境外诈骗集团往往打着高薪就业幌子,蛊惑大批年轻人出境作案,诱惑力很大,欺骗性很强,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落入陷阱,害人害己、追悔莫及。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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