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彦,女,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获得荣誉
先后荣获沈阳市百岗创优先进个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银星级业务能手、沈阳市铁西区优秀政法干警,入选沈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才库。
在从事检察工作的25年间,何俊彦始终不忘初心,勇于担当,先后办理刑事案件2000余件,追捕、追诉、立案监督、检察建议百余件。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同时,心怀责任、勇于担当,将营商护商理念注入检察履职的肌理,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突出贡献。
潜心学习 业务过硬
近年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一直立足“三个效果”统一的角度,落实上级院下发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工作措施要求。何俊彦作为资深业务骨干,在相关理论学习上坚持走在前沿,并主动帮助同志们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参与本院服务保障民企制度规定的制定,并负责本部门“涉民企案件一案一走访”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帮助同志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实在在为保障民企服务,为积极打造公平、宽松、适宜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源动力。
触觉敏锐 厚积薄发
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为企业追赃完损,无论大案小案,事关民营企业都是大案。何俊彦办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民营企业案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成为为民企服务的典型代表。
在审查起诉贺某诈骗一案时,何俊彦注意到被害方是一家民营企业,经工作了解到被害方受疫情影响,业务额减少,被贺某骗走人民币近20万元,公司的资金链断裂,面临倒闭的窘境。何俊彦在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贺某时,耐心宣讲法律及认罪认罚的相关规定,贺某深受触动,表示认罪认罚。何俊彦认识到这20万元对一个小型的民营企业可能是救命钱,必须慎重处理。在贺某妻子电话多次拨打无法接通的情况下,何俊彦联系了公安机关办案人找到贺某妻子,但其妻子却不愿意帮其还款,经多次电话沟通,当面劝说,其妻子最后同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最终,贺某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被害人的企业也重新恢复了正常运转,贺某也因此获判缓刑。被害人对办案人,对检察机关公正办案,维护企业发展的行为充满了感激之情。贺某也感谢检察机关做的工作,此案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真正统一。
公平公正 精准办案
何俊彦对每件案件都做到认真负责,对于不同的案件采取不同的办案方式,以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办案方式,在每一起办理的案件中细致无声地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
在审查丁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时,何俊彦注意到丁某的公司正在研发新产品,而该成果将填补国内行业的空白,公司的核心技术和资源都由其掌控,其被刑事拘留后研究可能停滞,公司可能无法正常运作。何俊彦一方面及时了解到该公司产值超过亿元,拥有自主研发国家级专利二十余项,产品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出口国外,是“中国著名品牌”“辽宁省十佳信誉知名企业”。另一方面在归纳梳理案件案情的基础上,对丁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建议。丁某等人被取保候审后,积极投入企业运营,带领公司研发团队研发出29项实用新型专利,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优质产品和技术服务。事后,丁某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但在取保候审期间,为公司研发产品的关键点赢得了时间,丁某对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服务社会的举措表示感谢,并保证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
后记
何俊彦始终坚信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运用手中的权力为民解忧,为民解难,化解社会矛盾,才能真正办好案。何俊彦说:“我还将继续坚守在办案第一线,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为检察事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