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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模·书香】“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读书分享第6期

来源:沈阳政法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11-21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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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 张宝印






张宝印,男,198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张宝印同志从检十余年,办理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500余件。2020年参与探索的外卖食品包装案效果较好,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年度典型案例,被最高检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办案经验材料在《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报道采用。他的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问题等20余篇成果在《人民检察》等报刊发表。参加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等全国、省、市级学术活动20余次。参与最高检、辽宁省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7项。积极参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网约配送交通违法主题调研,作为辽宁专案分组成员参与最高检“外卖骑手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办理。他还组织参加创城、防疫、宣传等工作300余人次,完成各项党建任务。以100余件外卖食品包装、低温乳制品存贮、盲道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进入社区、学校开展普法宣传20余次,助力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张宝印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获个人嘉奖四次,获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检察干警、沈河区十佳青年卫士称号,系辽宁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行政检察业务标兵、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系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辽宁省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人才。





铭记初衷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读《习近平著作选读》有感



《习近平著作选读》收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11月至2022年10月这段时间内的重要著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教材,我多次学习后收获颇多。


作为一名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干警,我对《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中“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这部分内容感触很深。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到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更新理念、完善机制,案件范围不断拓展,办案质效不断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深刻阐明,设立公益诉讼检察的初衷和目的就是监督和纠正行政违法和不作为问题。针对由于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导致的危害公共利益的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于强化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不忘初心,方能行稳致远。

《习近平著作选读》让我进一步深刻领会公益诉讼检察的初衷,让我进一步深刻理解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要价值,让我进一步明确高质效履职的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初心就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就是我们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能让我们更深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初衷,牢记公益诉讼检察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围绕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开展工作,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公益诉讼检察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益诉讼检察并非“零和博弈”,本质是通过加强对公益损害问题的监督,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共同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恰逢新时代,奋进正当时。检察公益诉讼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要做好法定领域办案工作,依法拓展案件范围,办出有影响、效果好、典型性的“精案”。我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中开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更好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重托、回应人民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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