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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优质化 公开示范庭︱同堂培训,以审共学,法官律师共绘法治“同心圆”

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08-30 18:20

近日,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有效促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官良性互动,建立新型“亲、清”关系,切实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公正,按照“同堂培训”计划,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紧扣“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主题,就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组织开展“示范庭”观摩庭审活动。

省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以及律师代表、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等60余人受邀观摩庭审。


此前,市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协,制定了“同堂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培养共同法治信仰、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在法律、政策、理念、实践层面寻找最佳契合点,更好地推进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

本次“示范庭”由市法院民五庭审判长孙卓,审判员李娜、张春韬组成合议庭。庭审中,合议庭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精准把握审理方向,组织双方代理律师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查明案件事实,庭审程序环环相扣、严谨有序。

合议庭以案促训,对涉及劳动关系认定、经济补偿金支付、失业金领取等司法实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予以现场解析,企业和劳动者通过此次庭审对稳就业、促发展的相关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

观摩庭审的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提高庭审质量与效率、办理劳动争议案件需要注意的实务问题、提升法律职业能力、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等方面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与共识。

庭审结束后,民五庭副庭长程慧、石瑷丹带领合议庭成员与部分律师代表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座谈交流。


程慧副庭长表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都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提出法院各审判庭与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对接,对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意见、白皮书、案例等建立业务衔接机制。我们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为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前提是具有相同的知识体系、互通的逻辑思维。只有建立共同的价值理念、共同的思维方式、共同的法治信仰才能更好地提升司法公信力,我们组织开展此次活动,希望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审判理念落到实处。”


石瑷丹副庭长在座谈时谈到,“我们积极落实市委政法委法官和律师互评工作,希望通过这次‘示范庭’的召开,能够共绘法律职业共同体新画卷,建立起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时代呼唤法治、人民期盼法治,希望我们凝聚起法律职业的最大共识,为我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会长孙长江认为,“本次‘示范庭’活动邀请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零距离’观摩庭审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法官和律师必要的学习交流,实现法治理念的统一,有助于推进法律实施,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亦会推动法院诉源治理取得成效。律师参与案件调解,积极配合法院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利于提高市域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于振森表示,“作为人大代表,我看到了沈阳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无论在案件数量和调研成果上均是全省法院的排头兵。特别是《新业态下劳动争议司法审判白皮书》《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均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也是沈阳法院叫得响、过得硬的成果。建议沈阳法院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继续做好劳动争议审判和诉源治理工作。” 

参加“示范庭”观摩的律师代表纷纷表示,本次“示范庭”充分保护了双方当事人平等举证、质证、辩论的权利,法官客观中立地指导双方当事人完成法庭调查,为诉讼代理人做出了示范指引,受益匪浅,将与法官共同培养统一的裁判理念,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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