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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检察机关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 将“有爱无碍”进行到底

来源:沈阳检察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06-29 22:01

创造无障碍环境,是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充分体现社会文明进步和公平正义。

2023年以来,沈阳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检察院与省残联印发的《在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全部得到有效整改,充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助推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

以座谈交流明确监督重点

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利,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今年2月,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与沈阳市残联召开座谈会,就残疾人保护、残疾人出行便利与安全、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沟通交流,针对无障碍设施改造需求量大、改造任务重、改造水平有限等困难,共同研究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行政监管、职责分工、履职依据,就加强检察机关与残联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线索排查移送、信息共建共享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以检察履职推动高效整改

规范无障碍停车位设置,助力残疾人出行“有爱无碍”。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辖区内某4A级景区进行摸排调查时,发现该景区现有停车场4处,累计停车位3000余个,但无障碍停车位仅14个,且存在车位面积小、地面标识线不清等问题,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设置标准。浑南区检察院立案后,秉持“共商共建”理念,召开检察听证会,充分听取行政机关、残联、停车场经营企业等参会方意见,明确了无障碍车位的设置要求,厘清了行政机关职责分工,并于会后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督促经营企业进行有效整改,现景区新设无障碍车位22个,无障碍车位指示牌8个,并对原有无障碍车位进行了重新粉刷。

以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从个案办理到建立机制,努力形成互助共赢的工作格局。

今年5月,沈阳市检察院与沈阳市残联经过沟通协商,联合印发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该意见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辽宁省“十四五”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为背景,以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以《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为依据,建立了信息共享和线索互通、重大事项沟通协商、公益诉讼办案联动、联合宣传、拓展公益诉讼案件新领域五大工作机制,为全市检察机关和残联组织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形成互助共赢的工作格局提供了系统性规范。

无障碍设施建设体现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文明程度。沈阳检察机关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实、做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工作,着力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层自治、行业自律、系统治理和地方立法,为顶层设计特别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贡献实践依据,努力把“有爱无碍”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