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沈阳长安网
主办:中共沈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枫桥经验”在沈阳】领导包案,深入践行“枫桥经验”; 释法说理,切实当好“解铃之人”

来源:沈阳检察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1-23 12:43

接待如清风徐来,春风化雨民心;化解解铃之人,细致耐心民怨


为打造适应群众新需求、体现时代新特征的信访工作模式,使信访群众更加深切感受到法治温度、检察温情,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人民至上”,积极构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苏检“样板”,全力打造“风铃”信访接待品牌,在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中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推动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作为第二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风铃”信访接待团队通过成功办理一系列有口皆碑的案件,已然成为苏检的一张靓丽名片。近日,该团队灵活运用“领导包案+释法说理”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件信访案件,有效实现“化干戈为玉帛”。


谅解后突生变化

“有情绪”的网络信访再起波澜





2021年9月,郝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沈阳市苏家屯区某村时,撞到了前方同向行走的褚某某母亲,对方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公安机关认定,郝某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郝某某于2021年10月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6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2022年9月,苏家屯区检察院对郝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然而此后,褚某某却改口称其与家人因悲伤过度、精神恍惚,在“不清醒”的状态下签订协议书及谅解书,应不具备法律效力,不服苏家屯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要求检察机关查明案情,对肇事人作出起诉决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包案后细致审查

“扑下身”的领导接访找准症结




接到褚某某的信访件后,苏家屯区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确定包案领导,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全院攻难案、解难题,推动诉源治理。包案领导调取该案全部案卷材料,询问原案承办人案件细节,努力查找案件关键点,并全面核实相关证据证言,认真审查检察机关决定的合理性。在充分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约见信访人褚某某,通过与其话家常,了解到其突然改口、要求起诉的真正原因。原来,郝某某在被不起诉后,不曾积极协助、督促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导致褚某某母亲的人身伤亡赔偿无法依照流程正常开展,由此引发信访矛盾。


双向性耐心调解

“有温度”的释法说理化解矛盾



针对本案信访诉求,包案领导协同“风铃”信访接待团队对双方当事人开展针对性释法说理,指出被不起诉人应真诚悔过与道歉,积极履行赔偿协议并协助信访人进行保险理赔,同时也向信访人进一步解释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通过检察机关的调解,郝某某表示将立即配合被害人家属完成保险理赔,并愿意与褚某某达成二次赔偿协议。褚某某也同意了苏家屯区检察院作出的处理决定,当场表示息访息诉,心中多年的积怨得以化解,该案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结并不是目的,只有真正站在信访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将心比心为其解决困难,才能实实在在地帮助信访人解开心结、法结,使其感受到检察温度和司法关怀。”苏家屯区检察院“风铃”信访接待团队将牢记办品牌的创设理念和履职追求,不断创新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实际行动践行“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使命,为做优做强新时代控申检察工作交出一份崭新的“苏检答卷”。


推荐新闻